今天崇德學院研究班,課程內容是金剛經。雖然在行德班時已經上過一次,不過這次是配合教務更新後的新課程,所以有機會再上一次金剛經,由不同的人講解。
在金剛經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中有一句得成於忍,很奇怪的是上次竟然沒有留意到,這次上課廖經理特別提出來,也滿契合自己的想法。
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
須 菩 提 。 若 菩 薩 以 滿 恆 河 沙 等 世 界 七 寶 、 持 用 布 施 。 若 復 有 人 、 知 一 切 法 無 我 、 得成於忍 、 此 菩 薩 勝 前 菩 薩 所 得 功 德 。 何 以 故 。 須 菩 提 。 以 諸 菩 薩 不 受 福 德 故 。 須 菩 提 白 佛 言、 世 尊 。 云 何 菩 薩 不 受 福 德 。 須 菩 提 。 菩 薩 所 作 福 德 不 應 貪 著 、 是 故 說 不 受 福 德 。
一切法,須要無我。人之不能無我,皆由於不能忍。不能忍,安能無我乎?所以忍辱波羅蜜,要能忍能辱,直至不但忘辱,亦且忘忍,逆來順受,反加度脫,無我始得成矣。
不能忍,安能無我,惟無我,所以得成於忍,此成佛精進堅強之本領,全經五千餘言,只疏此十字,是如來佛的精要語。
忍辱波羅蜜是六度波羅蜜之一,個人認為這也是六度波羅蜜中最為重要的一點,常為人們所無法做到的。
應時時提醒自己,警惕自己。
部落閣歷史上的今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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